关于2012年度 “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38-365365 时间:2012年10月09日

冀科人〔2012〕5号

  

关于2012年度 “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科技局、科协,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共河北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深化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现将2012年度设立“院士工作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院士工作站”为各市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非正式内设机构,实行相关业务处(科、室)合署办公,不增加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

(一)行业管理部门“院士工作站”职责任务

1、传达贯彻省院士智力引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协调、组织本地区、本系统院士联谊活动;

3、收集本地区、本系统院士智力引进工作信息并向省反馈;

4、指导本地区、本系统院士智力引进工作;

5、做好院士智力引进宣传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院士工作站”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省、市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协调、组织本单位与院士合作事项并做好相关服务;

3、承办河北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委托事项;

4、向省、市反馈院士智力引进工作信息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建站条件

(一)行业管理部门建站条件

1、本地区、本系统联络院士5名以上,其中与我省建立较稳定合作关系、为我省做出较大贡献的院士不少于3名;

2、有能力组织院士考察、咨询、合作研究科技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影响较大的科技活动;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工作条件;

4、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二)企事业单位建站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具有较大规模;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建有省级以上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优先设立;

3、联络院士3名以上或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署三年以上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科技创新目标任务;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工作条件;

5、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三、申报程序

设立“院士工作站”,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院士工作站设站申报书》,由各市科技局审核并征得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同意后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科协进行考察评审后批准授牌。

四、组织领导

(一)“院士工作站”审批和管理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科协共同负责,省科技厅负责承办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设立“院士工作站”单位每年年底向省科技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科协每两年对“院士工作站”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管理先进、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予以摘牌。

(三)设立“院士工作站”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工作经费、办公条件应给予保障。

(四)对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省科技厅视情况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五)“院士工作站”接受河北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的业务指导。

2012年度拟设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河北省科技厅人事处。相关通知材料请从省科技厅网站“省厅通知”栏自行下载。

    

联 系 人:高鹏、王娜

联系电话:0311—85882296 85889747

邮箱地址: ysly2004@sohu.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

邮 编:050021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