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院士联谊 >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科技厅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冀科人〔20166

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

关于2016年度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组织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两院院士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借智、引智、用智”活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省委人才工作2016年度目标任务,面向产业技术创新,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省级院士工作站,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申请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其中建有省级以上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载体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已与3名以上院士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合作协议或与一名院士签定了3年以上合作协议(包括外籍院士),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有明确的合作目标任务。

(四)有较为完善的院士进站支撑条件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团队提供较好研发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能为进站院士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有3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二、申报程序

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院士工作站申报书》,由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会同组织部、科协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中直驻冀单位按属地管理申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进行考察、评审后批准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实地考察,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二)申请建站单位应认真填写《院士工作站申报书》,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四、材料报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将审核同意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1675日前统一报送河北省科技厅人事处(1113房间)

联 系 人:高鹏、王娜

联系电话:031185882296

邮箱地址: ysly9747@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科技厅人事处

:050011

          38-365365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425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