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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过程说明

来源:38-365365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2日

国家配套资金项目验收过程说明

1、配套资金项目在国家组织验收时,需邀请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单位参加。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后视为通过省级配套资金验收,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将以下书面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报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单位备案:

1)国家科技项目验收全套材料。

2)配套资金审计报告或决算报告。省科技厅配套资金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省科技厅指定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省科技厅配套资金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项目配套资金决算报告,决算报告的编制人、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均需在决算报告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国家配套资金项目验收信息表。

3、《国家配套资金项目验收信息表》电子文档需同时通过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项目管理平台”——“验收管理”——“验收证书在线填报”在线填报、提交。信息表经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在线审核通过后,省配套资金项目结题。

其他计划类别项目验收过程说明

项目验收过程分为验收申请、科技厅批复、组织验收、上报验收证书几个阶段。申请验收前请仔细阅读项目验收的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文档。不同计划类别项目要求的验收文档格式不同,请查看各自计划的验收管理办法,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专区”——“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

  请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进行验收申请,六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逾期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信誉不良记录。

一、项目验收申请、批复

1、申请人使用项目申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登陆后点击“验收管理”——“验收申请在线填报”在线填写项目验收申请。

  项目验收申请填写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验收申请不可以再编辑,除非上级管理用户审核为“退回修改”。

  提交后可以到“验收申请在线浏览”查看单位、归口、科技厅审核情况。

2、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验收管理”——“验收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审核验收申请,只有审核通过的才会提交到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归口管理部门用户审核。归口用户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验收管理”——“验收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审核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验收申请才能提交到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在线批复验收申请。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负责批复所管辖项目的验收申请,批复内容包括是否同意验收、验收主持部门、拟验收时间、验收方式、验收专家等。批复后系统自动生成验收批复号。

5、打印纸件。科技厅批复后,项目申请人到“验收管理”——“验收申请在线浏览”打印带水印的验收申请表、批复表(pdf格式),并签字盖章,作为项目验收的材料之一。

二、组织验收

  根据科技厅批复的验收方式、时间、专家等信息,验收主持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形成验收结论。

  验收完成后,项目承担人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验收管理”——“验收证书在线填报”在线填写项目验收证书。

  验收证书填写完成、提交后,经单位、归口、科技厅逐级审核,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报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

三、填报验收证书

  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验收管理”——“验收证书在线填报”,填写验收证书,填写验收证书需要上传验收意见专家签字、验收专家组签字扫描图片。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
单位、归口、科技厅管理用户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验收管理”——“验收证书在线审核”在线审核,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到“验收管理”——“验收证书在线浏览”打印带水印的正式纸件,单位、归口盖章后报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

请注意打印正式纸件装订时,需要将验收专家名单本人签字页原件、验收意见原件(带专家组长本人签字)分别附在打印出的验收证书对应页后面一起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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